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财规〔2021〕4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金融办(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支行,各银保监分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建立健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强化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服务,持续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1年8月23日